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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召开2009年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会
时间  2010-1-29   返回

  2010年1月22日,湖北省2009年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会在武汉召开。省打私办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骆新华,武汉海关、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工商局、湖北省商务厅、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湖北省烟草专卖局等成员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全省2009年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研究了2010年工作思路,省打私办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骆新华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总结回顾了2009年全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2009年,省打私办继续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工作方针,围绕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这一中心,开展了多项工作,加强了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深入推进我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一年来,武汉海关立案侦办走私犯罪案件4起,案值1955万元,涉税126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毒品606.88克,象牙制品7800克。行政案件立案101起,案值57787.63万元,涉税3726.46万元,罚没入库1118.27万元,案件补税1904.63万元;省公安厅破获走私毒品犯罪案件1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3人,缴获各类毒品82.58千克,有力打击了毒品走私犯罪活动。并针对假币打而不绝、危害金融秩序和安全的严峻形势,组织开展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破获了一系列运输、贩卖假币案件;省工商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治理对贩卖私货进口、经销无合法进口手续和擅自销售减免税进口商品行为,深入开展打击走私贩私工作;省商务厅认真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大审核力度,严厉打击一般贸易渠道价格瞒骗走私和逃避管理行为,加工贸易渠道伪报贸易性质、假核销走私以及减免税货物伪报征免性质等走私行为。同时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流通领域走私贩私活动;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点抓好四个制度和一个机制,即审核制度、专项检查制度、上报制度、问责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发展;省烟草专卖局重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集中力量检查运输非法“三烟”(非正规渠道烟、假烟、走私烟)的可疑车辆,全面整顿卷烟零售市场的公开摆卖非法“三烟”违法行为,清理不法货物托运站,打击贩售假烟、走私烟的地下网络。查处涉烟案件6158起,查获非法“三烟”5536件。同时还积极开展道路稽查工作,查处非法运输卷烟案1221起,查获非法“三烟”7711件,案值2816万元。
  会议分析了当前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一是我国经济运行已出现积极变化,但金融危机影响仍未消除。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目前情况看,政策措施已见成效,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市场信心得到恢复,社会预期得到改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国际金融危机还未根本消除,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对我国以及我省经济的影响仍将继续;二是今年我国政治形势依然严峻,敌对势力破坏活动可能增多。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领域的矛盾与社会领域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统筹协调各种利益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各种敌对势力必会趁机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捣乱破坏活动。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少企业经营困难,一些人因下岗失业、资产缩水等原因,产生悲观失望和不满情绪,容易采取过激行为;三是当前反走私斗争依然艰巨,打击走私任重而道远。由于经济形势严峻、国家进出口政策调整频繁、税率变化加大,今年走私风险不容忽视,并将呈现出新的变化。
  会议对2010年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走私风险分析与研判,掌握反走私主动权。一方面要严密监控传统的走私多发、高发区域和热点敏感商品的走私贩私活动,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规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针对基础建设、能源开发、生产生活资料等重点商品的进出口情况,切实加强专项调研。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走私贩私活动的打击力度,保持打私高压态势。要重点打击主观故意明显、严重危害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走私惯犯和有组织、专业化、职业化的走私贩私团伙;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坚持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反走私工作力度,共同建立起“口岸查,通关验,路上堵,市场抓”的反走私综合治理格局;要积极拓展职能,密切关注走私、贩毒、洗钱和恐怖主义等犯罪相互交织的迹象,认真研究进出境环节走私犯罪与其他关联犯罪的关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动,进一步发挥口岸反控维稳等职能,为维护湖北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职能管理和协调配合,共同推动综治工作深入开展。省打私办要进一步加强职能管理,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编发《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带队调研走访等方式,及时总结、交流全省反走私综治工作的情况及经验,帮助解决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和联合行动,在各成员单位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照《湖北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联系配合办法》要求,切实加强联系配合,建立起双向、多向信息交流机制,加强信息互动,实现情报共享,做到重大问题联合研究,重要情况相互通报,重大案件相互配合,不断提升整体执法能力,形成打击走私的合力,推动我省反走私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走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信发展。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反走私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企业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和公示制,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同时要加强协作配合,寻找各成员单位对企业管理的要求和契合点,探索共同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有效途径;还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优势,指导各行业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有效规范进出口行为。积极借鉴山东、浙江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及深圳市诚信联盟协会的先进经验,紧紧抓住我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创新企业管理方式,规范企业行为,争取反走私诚信领域建设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走私宣传,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宣传信息反馈的主动性与及时性,对采取的打私措施、查获的走私典型案例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等情况应及时上报省打私办,并适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发布。要通过强化反走私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反走私重要意义的认识,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纪,营造良好社会舆论和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