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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岗海关提醒:携带无证象牙出入境属违法行为
时间  2010-1-26   返回

  “这是在当地合法购买的商品,为什么带回国就成非法了呢?”刚从非洲回国的旅客秦某,对海关依法扣留其携带的象牙手镯、象牙戒指等表示了不解。
  皇岗海关关员对此进行了解释: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及我国《海关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定,如果没有CITES签发的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进出口、携带或邮寄非洲象物种及其产品进出我国国境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违禁者轻则受到海关部门行政处罚,重则被指控为走私罪,且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20万元以上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皇岗海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到,近年来我国在非洲务工或旅游的人员不断增多,但部分人员对有关法规并不清楚、非法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出入境的情事屡有发生。同时,国内和非洲原产地之间象牙制品较大的价格差,也引发不少犯罪分子铤而走险,走私入境牟利。去年该关就查获此类案件200多宗、涉案物品70多公斤,今年以来又陆续查获此类案件近20宗。此外,皇岗海关去年以来还查获蟒蛇皮、羚羊皮、羚羊角、穿山甲鳞片、豹皮、沉香等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一批。皇岗海关旅检一处刚刚被中国野生生物保护学会授予第二届“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
  皇岗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在携带象牙等动物制品出入境前,务必了解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不要被走私团伙诱惑和利用。(作者:袁之胤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