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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警方打掉一个贩冰毒团伙 缴获冰毒10克
时间  2010-2-5   返回

  为了寻求刺激,维持吸毒所需的不菲开销,一伙“瘾君子”铤而走险走上了贩卖冰毒害人害己的罪恶道路。1月12日晚,连城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摧毁这个“以贩养吸”贩卖冰毒犯罪团伙,抓获蒋某、陈某、罗某和邱某等吸贩毒成员8名,缴获冰毒10克。
  在冬季治安整治行动中,连城警方加大对宾馆、洗浴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1月初,刑侦大队民警掌握到有人在城关某娱乐场所贩卖冰毒的线索后,进行侦查,一名叫蒋某的连城籍男青年进入了警方视线。1月12日晚,蒋某携带10克冰毒乘坐客车从福州返回连城途经205国道连城文亨时,被设伏守候的刑警截住,人赃俱获。蒋某如实供述了近年来寻求刺激染上毒瘾后,伙同陈某、罗某和邱某等数名80后“瘾君子”,从福州等地购买来冰毒,除了一部分满足自己的需求外,其余贩卖给其他吸毒人员,从中赚取不菲差价以维持下次吸毒开销的犯罪事实。
  随后,民警顺藤摸瓜,相继抓获陈某、罗某、邱某和黄某等7名吸贩毒成员。目前案件仍在深挖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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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相关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作者:罗培椿    文章来源:闽西新闻网)